BRONNN蜀黍的小屋

catalog
life
movie
photograph
thinkhole
design
coding
subscribe
RSS Feed

幻痛

2015年09月05日01点01分 | 分类: design

幻痛

工作三年多了,觉得应该总结一下,但发现好像其实没啥好总结的。 三年时间,从上海到深圳到杭州,换了三个工作地点;从电商到游戏到金融到电商,换了三家公司,四个工作单位。然而其实这中间,除了工资涨了之外,真的没啥好说的。心中的那个模糊的理想意依然很模糊。

记得大学的时候,是虽然学的是文科,但自己的目标是当程序员学计算机。后来慢慢自学了CSS、HTML到JavaScript和Actionscript 3.0,代码这块基本入门并上手了,然后发现光学前端很没啥意思,于是想自己做点东西,便开始学GUI。开始还能做点播放器什么的,后来野心大了,想自己做点小游戏什么的,就发现,我的当前代码水平和设计水平根本不足以做一个我想要的游戏。然后,毕业之后选择了做设计这条路,做了一段时间发现,其实很多东西做多了,也没啥意思。特别是当时很流行的写实icon,基本上大家都是copy下现实的东西或者照片,用ps画一遍而已。之后呢,又流行了所谓扁平设计,门槛更低了。于是觉得还是拿起笔,画点东西吧.....

然后到现在,并没有什么阶段性成果,每天还是在迷茫中摸索....

.....

突然不想写了,与其想那么多,还不如花点时间好好画吧。

就这样。

《Frank》——kind of broken dream

2014年10月19日23点11分 | 分类: movie

《Frank》Kind of broken dreams

前不久在家看了这部欢乐的致郁系电影,心中感慨良多却一时无从下笔,加上忙着摆弄手头的几支股票,也就没了写东西的心思,今天平安夜写点东西算是给自己休息下。

《Frank》讲的是有自己音乐梦想的普通文艺青年Jon在机缘巧合下加入一个由一群怪人组成的乐队并带领他们参加音乐节打算一举成名最后失败的故事。电影里面角色的演技啊摄影啊什么的我都不评价,但就冲着作为一部相对小众的文艺向的电影剧情不平淡不装逼能够有因有果讲道理讲逻辑这点就值得给5颗星(按豆瓣评分标准)。这部电影表面上是讲一群音乐怪人怎么搞怪怎么欢乐的音乐片,但骨子里却冷峻又现实,除了探究才华与天赋、音乐流行音乐、梦想与现实外,还旁敲侧击地讽刺了当下流行的社交网络与虚荣 。电影虽然叫《Frank》,很多情节也是围绕着乐队主唱Frank来展开,但核心确是讲我们的主角Jon的梦想如何照进现实最终破裂的。Jon的设定就是一个芸芸大众里面还有点想法的普通文艺青年,虽然自己音乐水平很一般,但内心总想“搞件大新闻”一举成名。加入怪咖乐队后遇到了真正的音乐天才Frank,面对这样的天才Jon也跟普通人一样觉得这种才华会来自于Frank特别的磨难(童年阴影之类的)或者他人本身的其他缺陷(比如长的会很丑),到了后来所以的事情都搞砸了,Frank头盔也打破之后,Jon去Frank家探望,发现Frank长相英俊,他的家庭也富足温馨和美国千千万万中产家庭一样没有什么区别的时候,才明白天才就是天才,天赋什么的其实就是与生俱来,并不是什么外在的力量造就了这一切。当然,在电影中期自杀的Don很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他第一次跟Jon聊天的时候就说“Damn it, 我真想变成他(Frank)”,后来在看到Jon弹一首糟糕的曲子的时候又幽幽地说到“终由一天你会意识到,你成为不了Frank”。

这是一部让人很心塞的电影,它透过那么多荒诞的情节和表演就是要告诉你,作为普通人,还是好好地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面好好生活吧。好好赚钱,好好养家,“命定了百家的姓,遗传了重复的命,遗忘哪个窜改你剧情”,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特别是当你发现自己已经不年轻,却做着普通的工作,领着平均水平的工资,就别想着天天整没用文艺了,赶紧想想怎么赚钱吧。

当然了,以上只是心塞的发泄语。于我来说,最近找到了自己的宇宙真理哲♂学♂——存在主义。即:世界的存在本身是毫无意义的,人生也是,但人可以在存在的基础上活出意义,活的精彩。如同《Watchmen》里面Dr.Manhattan说的“And the universe will not even notice”,所有的存在都不是以人类意志而存在的,甚至人类本身都只是个擦枪走火的偶然,但作为人只要是生在自由年代便选择的自由,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也好还是闷声大发财也好,总能找到活下来的意义。有了这本红宝书,即使现在依然平平凡凡的活着的我还是有理念支撑我往艺术殿堂的方向走去,哪怕最后甚至连门槛都没有踏过去也没有什么好沮丧的。阿猫阿狗一样吃喝拉撒啥都不想是活着,牛逼哄哄赚大钱也照样也只是活着而已,怎么活自己决定便好了。

====以上是更新====

刚看完电影《Frank》,差不多是近几年看过的最好的关于音乐的电影,思绪万千,先占个坑,接下来整理整理思路再发。

最近的涂涂画画

2014年07月27日02点02分 | 分类: design

发点之前没发过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跑步与画画

2014年07月20日23点11分 | 分类: life



算下来,坚持每周长跑已经差不多快两年了,我用来记录长跑的Nike+ Running显示755公里,相当于每天有跑1公里,效果方面,延年益寿我是没啥感觉,但是体重从刚参加工作的爆肥(好吧相对于我之前消瘦的体型)到现在又基本恢复到大三之前的水平。

长跑的两年时间刚好与我工作的年限重合,这一点挺奇怪,我大学和大学之前大把大把的时间都没有放到运动上,平时最多打打羽毛球,长跑这种枯燥无趣的运动当然是避之不及,每次体能测试都是勉强过关,参加工作了没有了时间,却还算很有耐心地坚持了每周跑个三五次。回想当初决定跑步那会儿的心态,应该是一方面想要运动又没得选择,另一方面挺想锻炼自己的意志力。不像在大学,参加工作了同事很难有大家都有空的时间一起打球什么的,即使有公司组织的活动,自己又不一定有时间过去,跑步就成了唯一最佳选择:不限时间、不限地点、不用找人配合——完全自由自在。关于锻炼意志力这茬儿,真是全是泪。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个很没意志力的人,而且大学之前都是有点得过且过的感觉——真的得感谢高考我超常发挥考到一个211学校,不然我现在估计就在富士康车间打这行字了T.T——而跑步是一种无聊又寂寞的运动,基本上没法儿给我乐趣,所以只能靠自己的意志去驱动。

记得刚开始跑步的那会儿我还在上海,每天加完班十点多回家了就换上装备出去跑,住的那附近是日韩区,一排排韩式烧烤店都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与我的饥肠辘辘交相辉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每次出去就带个几块钱,太饿了就买瓶纯净水喝。在上海的时候,跑步还有个很大的乐趣便是探索周边的地区,特别是在晚上,车人都很少,自己就像置身于战争迷雾中,每次移动都在探索新大陆。后来取了深圳,这个乐趣就被这小又挤而且治安差的城市给剥夺了,从最初在月亮湾大道旁边的绿荫道上来回跑到现在直接去运动场或健身房跑步,跑步的效率是提升了很多,但已经变成了数字游戏,完全没有了乐趣可言。

关于跑步的乐趣的消失,我突然想到,也许从事的事情越专业,其乐趣便越低。举个栗子,很多人都说画画是每个人的天赋,基本上每个小孩在年幼时都喜欢画画,拿着彩笔涂涂画画,自己开心家长放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画画的人迅速减少,只有很少数的人坚持下来把画画当做一件很严肃专业的事情对待(文化课差为了考个大学参加艺术班的那种人当然不算)。这其中的缘由,便是乐趣的消失。与年幼时不同,伴随孩子的年龄增长,成人社会对于其画作的评价也在越来越严格,幼童随便几笔画的东西大人都会称赞他们的想象力,但到了初中乃至小学以上,若画的东西不美不精细便得不到赞赏,而要把画画地美且精细(你说什么后现代抽象艺术之类的那就算了(摊手),就需要画很多很多时间的练习,这些练习又是很枯燥乏味的,于是绝大部分的人因为无法得到乐趣而选择了放弃。当然我并不是说画画至此就没有乐趣可言了,高水平画手当然靠练习也获得不了太多乐趣,但他们的乐趣来自于长时间高强度练习之后得到的技艺而生产的饱受赞誉的画作。这种乐趣想来便是所谓的高级趣味了。

现在每周去体育馆长跑确实毫无趣味,但我从我瘦了不少这事实中获得了快感~~

2014年中计划

2014年06月02日06点06分 | 分类: life

昨天睡到中午起来不想做饭吃,于是小区外面肯德基随便吃点东西,一进门发现慢慢的都是大人小孩,然后才想起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是2014年的六一儿童节!

当然我在意的并不是什么节日,在意的是今天是六月一号,一年已经过了一半了!回想了下2013年的六月一号到今天,我这一年干了什么呢? 什么都没干,计划各种delay各种敷衍,更坑爹的是,我转到游戏部门,没有在原画上有多少长进,反而有点沉迷LOL这款游戏了,工作之外的至少50%的时间居然被这款游戏占据了!好吧,苦水也不多吐,这次是打算把个人计划搬到博客上来,算是自己的一种督促了。

1. 每周至少跑三次步;
2. 每天完成5张以上素描速写练习
3. 每两周产出一张CG或者插画作品
4. 完成一款游戏的全部设计(UI+原画)
5. 每个月至少写一篇博客
6. 每个月敲几行as3/js代码(好吧这个有点弱)
7. 完成一个cinema4D渲染作品
8. 不玩PC游戏

为此我决定开一个tumblr lofter:QZ's sketch book(突然想到tumblr要是我党哪天不高兴给强了那就坑了还是用国内的吧),把每天的速写和每周的运动记录传上去。

最后,还是那句老话:别规划了,赶紧干吧!

从 ActionScript3 到 TypeScript

2014年01月28日03点03分 | 分类: coding

闲(其实是拖延症犯了)来逛维基百科,无意中发现有Typescript这个语言,点进去发现其实跟CoffeeScript一样是Javascript的某种方言(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超集),在语法上很接近Java,支持类和继承,还是微软推出的。

仔细看完全感觉很像AS3,然后百度了下,发现已经有大牛总结出了Actionscript3与Typescript的异同,发篇博客先放着,有空再来研究研究。

另外说句题外话,去年一直吵到翻天的HTML5跟Flash存亡之站到现在应该也算是尘埃落定,显然除了页游和视频少数领域,flash都已经完败,成为了类似诺基亚、黑莓这样的失宠儿。甚至Flash的老妈Adobe公司也要见风使舵,开始把重心放到HTML5。 我觉得这点完全可以理解,Adobe本来就是作为工具软件生产商存在的一家公司,不管以后怎么发展,人们走网页做动画还是要用到flash来进行创作,至于输出,倒也无关紧要(现在的flash好像可以直接导出为HTML5了)。这样以来,被Adobe抛弃的,不是Flash,而是flash的整套平台,当然这必然包括Actionscript语言(所以as4已经没有指望了)。

我自己还是很喜欢Actionscript这门语言的。最早接触这个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Flash还是在Macromedia旗下,版本是5,里面的语言应该还是Actionscript 1.0。当时就知道用Goto() Play() Stop()这样的简单命令控制时间轴,也没有意识到这个是编程语言。然后很多年都没有太注意这个语言,直到大三的时候,作为文科生突然想转计算机,看Actionscript比其他语言简单有趣,于是去图书馆借一本《Actionscript1 3.0 殿堂之路》和动物书《Actionscript 3.0 编程精髓》回去看了半学期。真的是感谢这门语言,让我一个门外汉完全无师自通了解了什么是函数、什么是类、什么是方法,什么是面向对象编程。后来又看了《Actionscript 3.0 动画基础教程》又让我获得了这门语言真正的乐趣。只是毕业选择了做设计,对这门语言的深入学习也变成了偶尔自娱自乐。

再说回Typescript。我之所以对它感兴趣,就是因为它在语法上跟Actionscript 3.0是如此之像,以至于我可以用很少的时间成本来将从Actionscript 3.0获得的编程知识直接运用到Javascript。是的,未来我也看好Javascript一统天下,让自己不至于落伍。

从 ActionScript3 到 TypeScript